导语:
又是一年的毕业季,向大家推荐一篇本年度刚刚完成的本科论文。以前总是在年底推出一篇佳作供后来写作者参考,本次提前推出一篇,一来想蹭蹭文章话题还残存的热度,二来也想记录一下作者的写作过程。
本文经作者多次修改而成。 稿交给我时,文章用了复杂的理论模型、系列假设和数据处理方法得出一个简单的结论;第二稿修改,文章区分了“违情”和“违法”两种负面行为来探讨品牌代言人对消费者品牌态度的影响;第三稿修改,进一步增加了四个真实案例及网络上留言,并重新设计问卷收集数据来探讨不同的负面行为对消费者品牌态度的影响程度。
这篇文章虽然最终看起来仍不够完善,理论逻辑不够严谨,数字处理比较简单,调查样本太少而缺乏说服力,但作者努力去一点点挖掘研究的内容和价值的这种精神让我感动。她 告诉我,如果再有多一点时间,文章会写得更好。
我现在把她这份认为不够好的文章呈现出来,其实是想告诉大家:做得不够好不要紧,但知道自己哪里不够好,知道自己还可以从哪些方面做得更好,你已经在成长中了。愿我们每一天都比昨天进步一点点。
论文作者:刘芷菁(广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15级学生)
指导老师:肖怡
论文定稿:年4月8日
一、引言
在企业营销活动中,通过聘请代言人来宣传推广自己的品牌和产品成为了一种司空见惯的方式。粉丝经济的运作模式,使得代言人可以运用自身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给其所代言的品牌带来巨大的流量,包括可以提高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知名度,还可以将代言人的粉丝对其的喜爱投射到他所代言的品牌上,吸引广大粉丝群体的购买,促进企业的销售。
此外,越来越多的“选秀”节目的出现也使得品牌方在选择代言人时拥有了更多样化的选择,也能更容易的捕获到更广泛的粉丝群体。因此聘请代言人这一营销手段势必会在长时间内保持旺盛的势头。
当然,聘请代言人这一方式是利弊共存的。尽管品牌代言人可以对品牌施加正面、积极地的影响,但若是品牌代言人存在负面行为,同样也会影响到品牌形象。由于人们对正面信息和负面信息有着非对称性判断,比起正面信息,负面信息更容易引起人们的